|
|
| 工作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县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有关镇和各缉私职能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专项斗争、综合治理。 3、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 4、调查、收集有关走私、反走私情报资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动态等,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 5、承担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打私办报告反走私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建议。 6、承担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